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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府办〔2021〕7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动海南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把化学农药化肥减量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标志性工程,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建立健全减量技术体系、强化农药化肥监管,建立政府、科研推广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提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 到2025年,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5%,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见附件1);建设360个农药化肥使用量监测点,建设180个病虫害监测点,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00万亩,统防统治面积达到450万亩,精准施药300万亩,控制除草剂和生长调节剂的使用250万亩(见附件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见附件4)。 到2025年,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15%,每年减量幅度不低于3%(见附件1),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55万亩,推广有机肥423万吨,推广种植绿肥面积25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55万亩,推广秸秆还田375万亩(见附件3)。 因地制宜推广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打造一批绿色蔬菜、绿色水果、有机茶、有机大米等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种植业基本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海南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实施重点 (一)重点实施主体: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标准化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企业等; (二)重点作物:芒果、荔枝、龙眼、香蕉、火龙果、菠萝、辣椒、豇豆、冬瓜、哈密瓜、常年蔬菜、水稻、槟榔; (三)重点减量类别:有机磷及菊酯类杀虫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化学农药,氮肥和磷肥; (四)重点打击:无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无农药产品标准证、无农药、化肥登记证(备案)的“三无”产品行为(以下简称“三无”产品)、违法添加高毒农药品种和禁用农药品种。 四、主要技术措施 化学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措施。一是病虫害预测预报,推进精准施药;二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三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四是推进控制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 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一是建立作物科学施肥体系,施肥“定额”制度,精准施肥;二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科学施肥;三是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四是推进有机养分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广有机肥和秸秆还田,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化肥施用。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药化肥用量监测工程。 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量专项调查,准确掌握各市县农药化肥用量,将推进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措施细化到具体地点、作物和实施主体。各市县选择本区域内4-5种主要作物,每个作物合理设立5个农药与化肥的使用量监测点,到2022年全省建设农药化肥使用量监测点360个,建立农药和化肥使用量监测系统,加强同统计部门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各市县政府) (二)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控害工程。 1.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种植户精准施药。在重点作物规模化种植基地、标准化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合理布局监测站(点),到2022年,全省建设180个病虫害预测预报监测点,完善落实重大病虫害发生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布病虫害预警信息。在病虫害准确预测预报的基础上,通过专家、技术员的科学诊断和指导,在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选用关键药剂,使用植保新型药械,开展定向喷雾,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和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2025年推广精准施药面积达到30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各市县政府) 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一是重点推广植物诱导免疫剂、生物农药、杀虫灯、诱虫色板、性诱剂、微生物菌剂等绿色高效产品,建立绿色防控产品推广目录;二是利用天敌昆虫防控蓟马等害虫;三是推广防虫网技术,支持菜篮子基地等建设防虫网设施大棚。到2025年推广绿色防控面积20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3.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加大先进施药设备(植保无人机)与生物农药相结合应用技术推广,重点支持飞防组织对种植规模较大的芒果、荔枝、水稻、火龙果、槟榔等作物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到2025年统防统治面积达45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4.控制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在槟榔园、果园等推广机械除草、防草地膜或地布和种植“绿肥草”等技术产品,减少除草剂使用量。到2025年控制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面积250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 5.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优化废弃物回收网点和处理区域布局,培育增加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完善回收、贮存、转运和处理体系,提高废弃物回收、处理能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农药的渗漏污染。2021年全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点建设,回收处理率达到65%,到2025年达到90%。(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与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联社、各市县政府) (三)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 1.建立健全耕地地力监测系统。在重点作物规模化种植基地,标准化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立耕地地力监测点,到2022年,全省建设180个耕地地力监测点,通过监测点对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耕地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监测情况,指导科学施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2.建立施肥“定额”制度。制定芒果、火龙果、荔枝、哈密瓜、豇豆、辣椒、冬瓜、菠萝、水稻、槟榔等作物化肥施用标准,明确主要作物养分投入定额量,减少不合理施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 3.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发布主要作物施肥配方,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配方肥统配统供统施专业化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结构,推广复合肥中磷含量不高于10%的复合肥。引导农户应用缓控释肥、作物专用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到2025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55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 4.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在芒果、荔枝、香蕉、菠萝、槟榔等作物上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5年推广面积55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各市县政府、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 5.推进有机养分资源化利用,重点推广有机肥和秸秆还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畜禽粪污制造农家肥,增施有机肥。支持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能力、降低使用成本。支持农民种植绿肥还田,减少化肥施用量。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到2025年,推广有机肥423万吨,绿肥还田25万亩,秸秆还田375万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级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工作专班,由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相关部门组成,协同攻关、齐抓共管。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加强指导、强化督导、协调配合,推动落实。支持农业科技110、海南植物医院等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民、农户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试点实施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等补贴制度。通过公开遴选、市县推荐,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方式,制定推广产品补贴目录。按照先小范围试点,再逐步扩大的方式提出每年补贴资金需求量,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相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研究确定年度任务和补贴资金。所需补贴资金主要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将实施化学农药化肥减量项目资金列入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精准施肥、有机肥应用等示范推广,建立作物生长全程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关键技术示范区;支持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提高生产能力。三是探索开展绿色农业保险试点项目。保险试点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会同保险部门制定。(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保障。组织全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技术专家组,并邀请农业农村部优秀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制定以作物为重点的全程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技术规程,推行专家负责制,每位专家负责1-2种作物,全程指导绿色生产,分区域、分作物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药化肥销售经营人员、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技术培训,每年培训种植户15万人次以上,提高种植户用药、用肥技术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各市县政府、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省农科院)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情况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监督考核,严格监督市县政府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资金投入情况以及实施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不能完成的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农资监管。加大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化肥、禁限用农药、不合格有机肥等行为,定期抽检农产品、土壤和水体中农药、肥料残留量,通过检测结果倒逼生产者规范和科学使用农资意识。(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建立正向引导机制,切实加大生态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化学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七)其他配套措施。一是坚持“减法”和“加法”相结合。推进化学农药化肥减量,打造绿色、生态海南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优先选择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和赤田水库流域等发展绿色有机农业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二是调优种植业结构。针对病虫害发生严重的豇豆、哈密瓜、辣椒等农作物,加快引进、选育抗病虫的适销优质瓜菜品种,引导品种结构调整,推进瓜菜标准化生产,促进提质增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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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