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肥料产品1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3批次,流通领域127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21633-2008《掺混肥料(BB肥)》、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GB/T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2440-2017《尿素》、GB/T23348-2009《缓释肥料》、GB/T34763-2017《脲醛缓释肥料》、GB/T20406-2017《农业用硫酸钾》、GB/T35113-2017《稳定性肥料》、HG/T4215-2011《控释肥料》、GB/T535-1995《硫酸铵》、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GB/T20413-2017《过磷酸钙》、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肥料产品的外观、总氮、有效磷、钾、总养分、氯离子、水溶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粒度、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水分(游离水)、酸碱度、砷、镉、铅、铬、汞、游离酸、缩二脲、水溶性氧化钾、尿素残留差异率、硝化抑制率、缓释有效氮、三氯乙醛、硫、缓释养分量、控释养分量、控释养分28d的累积养分释放率、缓释养分28d的累积养分释放率、包装标识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曹县苏集镇刘绵芳农资
种子站、成武县传健农资店、东平县辰丰农资服务中心、胶州市胶西镇连发农资经营部、胶州市雁臣物资供应有限公司、金乡县鸡黍镇敏华农资经销部、金乡县马庙镇梅菊农资超市、莱阳市照旺庄庄稼人农资经销处、宁阳县金圣农肥料经营部、平度市荣晓农资经营部、新泰市供销合作社综合公司、新泰市龙朋
种子经营部、新泰市楼德镇俊平农资服务部、新泰市楼德镇刘佳馨
化肥经营店、新泰市楼德镇双利民
化肥零售门市部15家销售者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效磷、钾、总养分、氯离子、缓释有效氮、缓释养分量、控释养分量、硝化抑制率、包装标识。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第二阶段)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