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22年2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化肥、农膜、消防产品、室内加热器等4种工业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
化肥方面,抽查了56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01批次产品,包括复合(混)肥料、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农业用碳酸氢铵、尿素、氯化铵等7种产品。
检测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96%,其中标称湖北省内的生产企业1批次,标称湖北省外的生产企业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包装标识(4批次)、总养分(1批次)、总氮质量分数(1批次)。
2021年湖北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如下:
产品名称:尿素(50kg/袋),生产日期及批号:2021-11-08/-,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包装标识;
产品名称:尿素(50公斤/袋),生产日期及批号:2021-05-17/-,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包装标识;
产品名称:复合肥料(40kg/袋),生产日期及批号:2021-06-09/-,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湖北挹江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格项目:总养分(N+P2O5+K2O)、包装标识;
产品名称:复合肥料(40kg/袋),生产日期及批号:2021-10-23/-,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安徽省六佳农资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总氮(N)含量、包装标识。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处理情况及时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管总局45号令)要求,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将本辖区内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报送当地政府,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另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2021年四季度该局对全市管材、肥料等36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流通领域肥料产品20批次,检出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1批次未正常送达标称生产者,不合格发现率为15%。
本次对所抽肥料产品的总氮(N)的质量分数、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包装标识、缩二脲、亚甲基二脲(以HCHO计)c、粒度、腐植酸含量、大量元素含量、微量元素含量、水不溶物含量、水分(固体)、PH、游离氨基酸、中量元素、微量元素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检出不合格项目:包装标识、有效磷(P2O5)的质量分数、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氧化钾(K2O)的质量分数。
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未正常送达标称生产者名单
(备注:公告送达及异议期满后,依最终结论补充订正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