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烟台市
农药种子肥料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烟农〔2021〕34号),我市于2021年下半年开展了全市秋季
农药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全市
农药肥料经销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
农药样品50个,肥料样品92个。检查结束后,按程序对标称企业进行了产品确认,对经销商和标称企业进行了检验结果确认,对申请复检的企业进行了复检。
二、检查结果
(一)
农药检查结果。共抽检
农药样品50个,不合格样品0个。
(二)肥料检查结果。共抽检肥料样品92个,经检测,共有12个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13.04%。经检查,9个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有问题(6个产品既质量不合格,又登记证有问题),占样品总数9.78%。(问题肥料名单见附件)三、整改意见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登记证有问题的肥料产品,由相关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查处。查处中要全面调查取证,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几个环节着手调查,保证客观公正和清楚准确;对标称生产企业回函否认的假冒产品,要重点查处,严查细究,联合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追查产品来源。
(二)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各区市要对生产经营违法产品的企业和经销商进行重点监管,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该下架的下架,该退货的退货,该销毁的销毁,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给农民和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各区市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对通报的经销商和问题产品,要作为下一步监督抽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监督其规范经营;对问题产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识别防范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2021年全市秋季农药肥料监督抽查违法经销商、标称生产企业名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