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买卖招商
  • 商情中心
  • 出厂报价
  • vip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1-12-20 09:54:41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1年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由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东省茂名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依据《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本次共对169家企业销售的576款肥料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15个市和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7个省(自治区)。
  本次抽查重点对单一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有机质、重金属(砷、镉、铅、铬、汞)、酸碱度(pH值)、大量元素含量(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腐殖酸含量、中量元素含量(钙、镁)、微量元素含量(铜、铁、锰、锌、硼、钼)、水不溶物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36家企业生产的36款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单一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氯离子、有机质、重金属(铬)、酸碱度(pH值)、大量元素含量(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腐殖酸含量、微量元素含量(锰、锌、硼)。不合格产品名单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本省的销售者停止销售或依法处置同一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实施质量信用记分管理。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主动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不合格产品名单

特别声明

  1.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化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化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化肥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ferinfo.com(请把#换成@)
化肥交易我要买卖招商>
热文TOP10
广告
商务推荐  电话:0451-88001128
图片推广  电话:0451-88001128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