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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2021-02-01 16:41:21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作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供销农棉字〔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耕生产在即,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增强大局意识,迅速行动起来,从机构到人员全面部署到位,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价格稳定、服务到位,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在关键时刻肩负起靠得住、冲得上、打得赢的国家队主力军责任,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农民群众满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物资调度,全力保障优质农资货源供应
  当前,部分地区出现化肥到货量减少、价格上涨较快等情况,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指导系统农资企业加大货源采购储备,提前协调铁路、水路、陆路发运计划,保障农资及时配送。要不断优化农资供给结构,在保障化肥供应的基础上,提升农药种子、农膜、农机等其他农资的供应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服务的综合优势。要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大力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绿色高效环保优质农资的供应,拓展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的良好品牌形象。
  二、加强监管监督,确保落实好农资储备任务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承担国家和地方农资储备任务的系统农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流程,扎实开展储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承储任务。参与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春耕肥储备任务事中事后监管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配合同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本区域春耕肥储备库点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储备主管部门的沟通,指定专人协调、跟进储备进展,保障工作高效开展,及时汇总反映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发挥好储备的功能和效力。
  三、做好应对预案,带头维护化肥价格稳定
  近期部分地区化肥价格上涨较快,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督促农资企业切实做好应对预案,有序组织调度货源,防止供应断档、货源脱销。要带头稳定农资价格,避免出现春耕期间主要农资品种价格快速上涨、市场供应大幅波动的情况。要强化对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和监测,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各地供销合作社及骨干农资企业要带头保数量、保质量、稳价格,维护市场稳定。
  四、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部署安排、督导督察等工作,稳定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利益。要指导系统农资企业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严格农资质量管理,严把入口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及经营网点,确保自身供应的农资产品质量不出问题。积极加强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促进物联网技术在农资领域的示范应用,提升农资监管的现代化水平。
  五、加快转型创新,不断强化农资服务能力
  系统农资企业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等信息服务,大力推广保姆式、定制式、线上线下一体等多种服务模式,推行不见面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及作业服务,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要发挥优势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做好最后一公里的技物结合工作,加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服务力度,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改变农资消费方式,从买农资商品向买农技服务、买种植方案转变,要加快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推动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六、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反映系统企业春耕农资供应情况和问题,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部分物流资源紧张地区的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保障春耕期间铁路运力充足,确保农资物流畅通,防止因为疫情防控造成农资发运配送困难。要积极为有需要的农资企业争取优惠利率贷款等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应对疫情、做好春耕农资供应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七、履行防控责任,确保防疫与保供两手硬
  农资供应工作直接面向农村,线长点多面广,当前黑龙江、河北、吉林等多地乡村疫情局部暴发,农资供应工作面临疫情传播潜在风险。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坚持防控疫情不松懈,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将员工和服务农户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指导系统农资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测,完善配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对高风险人员、企业运转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加强活动管控,多利用线上、远程、视频等现代信息化工具开展非接触活动,不得在疫情期间组织举办大型农资展销、促销等线下聚集性活动。
  八、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春耕农资信息专报制度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生产资料与棉麻局关于调查2021年春耕备耕农资工作进展情况的函》(供销农棉函字〔2021〕2号)的要求,及时掌握调度本地春耕备肥备药工作进展,监测农资市场价格走势,反映春耕农资供应和物流配送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总社农资与棉麻局要加强对系统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农资供应工作的信息调度和沟通协调。各地在实际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情况、问题,要及时报送总社农资与棉麻局。
  (联系人:郭智超、王晓晶  联系电话:010-66051271,66050174)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2月1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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