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RSS源·手机版·广告服务·服务介绍·投稿中心·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 交易中心
  • 选肥中心
  •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招商信息
  • vip报价
  • vip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供应>正文

有机肥卧式搅拌机简介垃圾处理制肥措施易森

供应
发布日期:2024-03-03
产品类别:化肥设备
信息编码:1209291383
有机肥卧式搅拌机简介:
有机肥卧式搅拌机是将粉状物料进行喷水搅拌、混合的*效设备。主要是用在火力发电厂的除尘器下,也可供化工、冶金、矿山、建材、肥料等行业使用。该搅拌机通过控制加水量,以达到合适的湿度要求。
采用两组螺旋叶片进行搅拌,具有搅拌效率高、占地面积少,螺旋叶片采用高耐磨特种合金或复合陶瓷,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该机采用摆线针轮减速器传动,转动平稳,噪音低。该机从顶部进料,底部排料,结构合理。

以上信息由  秦皇岛易森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本网站仅提供存储空间

联系方式
王经理
13133574928;15033518591
免责声明
  1.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化肥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肥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 5,友情提醒:本信息可能存在投资风险,任何关于合作后的收益、回报内容均需谨慎对待,风险责任须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6.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7.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fert.com(请把#换成@)
农技百科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1〕1327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电力公司:
  为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业用电峰谷时段
  为适应电力系统用电峰谷特性变化和新能源快速发展,自2022年1月15日起,将工业用电(含大工业用电和100千伏安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期8:00-11:00、17:00-22:00,平期11:00-17:00、22:00-24:00,谷期0:00-8:00,峰谷平各时段仍维持8个小时不变。
  二、完善大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为确保能源稳定供应,保障电网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电力用户主动避峰,提升整体电力系统效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实施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每年7至8月,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10:00-11:00和14:00-15: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12月至次年1月,日最低气温达到或低于-3℃时,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夏季日最高气温、冬季日最低气温,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最低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三、有关事项
  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落实国家“电力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要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要求,对市场交易合同(包括直接购电合同、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电价市场化改革前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用户用电价格按分时电价峰谷(含尖峰)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并以用户到户电价为基础进行上下浮动。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分时电价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当地电网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认真跟踪政策执行效果。
  请省电力公司根据本通知规定,尽快组织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通过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网上国网”APP、95598供电服务热线、“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政策提前告知相关用户,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要逐一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加快开展计量采集设备升级和电费结算系统调整工作,确保政策及时执行到位。
  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各地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