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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5-07-11 14:42:56来源:金农网金农号自媒体中心作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共在422家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化肥样品617批次,涉及复肥、氮肥、磷肥、钾肥等4种产品,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4.05%。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7家,其中有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25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涉及省内6个市(地)化肥生产企业,其中绥化市7家生产企业8批次、哈尔滨市6家生产企业7批次、佳木斯市3家生产企业3批次、齐齐哈尔市1家生产企业1批次、牡丹江市1家生产企业1批次、黑河市1家生产企业1批次;另外涉及吉林省1家生产企业1批次、河北省3家生产企业3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总氮、氧化钾、硫、酸碱度(pH值)、氯离子以及包装标识。
  (一)总氮、氧化钾含量不足。养分含量是复肥产品最主要的技术指标,其中总氮是植物的主要营养元素,它是蛋白质、核酸、酶的组成成分之一;氧化钾在植物生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酶的活化作用,促进光合作用和光合产物的运输。总氮、氧化钾含量低会造成施入土壤后供氮、钾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养分的需求。经技术机构分析,总氮、氧化钾含量不足的原因主要为:一是企业对原料的验收把关不严,使用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原料;二是生产工艺落后,在生产过程中损失了部分元素;三是由于原料氮、钾的单价不同,企业为降低成本,故意多加单价低的养分,少加单价高的养分;四是贮存、运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某种养分流失。
  (二)硫含量不达标。植物正常生长需要吸收大量的营养元素,硫元素参与叶绿素形成,对植物体内某些酶的形成和活化有重要作用,能增加某些作物的抗寒和抗旱性,作物缺硫影响其正常生长,导致产量、质量均下降。经技术机构分析,硫含量不达标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原料养分含量不足,造成某一元素浓度偏低;二是生产工艺中存在偏差;三是生产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质量控制存在漏洞。
  (三)酸碱度(pH值)不符合标准。酸碱度(pH值)对植物的外观形态、物质代谢、生长发育以及品质和产量等方面有非常明显的影响,通常酸碱度(pH值)在6.5-7.5之间植物生长良好,若酸碱度(pH值)过高或过低,容易破坏土壤的酸碱平衡,使土壤板结、透气性变差,影响土壤微生物的活性,进而影响土壤的肥力和可持续利用性,导致出现植株生长受阻、幼叶变黄或毛细根腐烂等问题。经技术机构分析,酸碱度(pH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用于生产的原料自身酸碱度超出标准范围;二是发酵过程中微生物代谢产生的酸性物质积累,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四)氯离子含量超标。氯离子在一定范围内能促进作物的生长发育,但当浓度过高时会抑制作物的正常生长,使土壤酸化、板结,诱导养分缺乏,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同时,肥料中副成分能与土壤钙结合,生成氯化钙,氯化钙溶解度大,能随水流失。钙是形成土壤结构不可缺少的元素,钙盐流失过多,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板结。葡萄、马铃薯、烟草、甜菜等忌氯作物,不宜施用含氯肥料。经技术机构分析,氯离子含量超标的原因主要为: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价格较低的氯化钾充当硫酸钾;二是包装上故意不标注含氯;三是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原料质量不达标。
  (五)包装标识不合格。包装标识中养分含量、含氯标识、警示语、名称中的禁用语等已经被列入化肥检验项目,包装标识不合格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技术机构分析,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为:有的企业缺少包装标识规范意识,对相关标准掌握不准确;有的企业为了经济利益有意而为之,或夸大宣传,或在包装标识上故意漏标或错标标识信息。近年来因包装标识不合格判定产品不合格的问题较为突出,需引起高度关注。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结果处理情况要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省局,同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e-CQS系统。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第75、76号令要求,扎实推进化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向生产企业持续传导质量安全压力,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时必备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条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加大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减少原材料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环节的技术缺陷。提高企业对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的重视程度,规范设计产品包装标识。
  (四)加强质量知识普及宣传。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化肥生产销售单位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的自觉性。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化肥产品标准知识的宣贯,营造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
  
  附件:
  1.2025年黑龙江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黑龙江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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