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被抓典型!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化肥,罚款23万余元!
2025-07-08 08:55:33来源:金农网金农号自媒体中心作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分享到:
今年以来,海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守护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严厉打击电线电缆、侵权假冒、产品质量、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中,有一则案例事关农资领域。
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肥料案
2024年7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金鹿工业园海南中盛利嘉物流有限公司6号仓库进行检查,发现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在该仓库待销售的“好福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数量23.6吨,涉嫌冒用他人厂名。
经查,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从深圳市隆戈生态技术有限公司购进60吨(另赠送5.48吨)“好福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生产商:西班牙阿沃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批肥料进行鉴定,确认该批肥料非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进口,深圳市隆戈生态技术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有效的进口证明,无法提供产品来源于西班牙阿沃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证明。
海南康喜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5年5月26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冒用他人厂名的肥料23.6吨、没收违法所得0.9538万元、罚款23.03916万元(罚没合计23.99296万元)行政处罚。
另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有关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汇总整理6起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警示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述案例也被列入其中。
特别声明
- 1.本文为自媒体、作者等金农网网络用户在金农网自媒体中心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金农网的观点或立场,金农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存储空间。
- 2.凡本网注明“来源:中肥网-中国化肥网络平台”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肥网-中国化肥网络平台,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肥网-中国化肥网络平台”。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4.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5.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 6.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7.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451-88003358 电子信箱:info@ferinfo.com(系统自动保留7天)